2006年9月2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一版:法眼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深圳破获专门偷渡年轻女子的团伙
发翠

  近日,广东公安边防总队披露了一起偷渡案件,并称其组织之严密、手段之高明,属近年该省破获的偷渡案中罕见。
  今年6月初,深圳边防支队根据群众举报侦查发现,一个以陈某为首的7人偷渡团伙,从4月起在蛇口“海上世界”附近,以小舢板为交通工具,秘密组织内地女青年偷渡到香港。
  其分工十分精细:陈某负责每晚在各娱乐场所物色“货源”(偷渡人员),并将“货源”送到蛇口影剧院或华城百货或荣村附近的窝点,再由林某、黄某指令“秃头”卢某将“货源”从窝点带到蛇口“海上世界”和女娲雕像附近的海边,交给在海边一艘水泥船上开小卖部的老太方某或老头黄某,然后由黄某驾驶舢板把“货源”运送到香港。
  深圳边防支队成立“6·15”专案组,展开立体式侦破行动。6月24日,专案小组行动兵分三路收网。下午6时许,在侦查员监控下的黄某领着两年轻女子通过边防检查区到达海上小卖部。不久,黄某驾驶小舢板向香港方向驶去。
  公边44120艇立即迅速跟上黄某,狡猾的黄某将小舢板开进了河道交错的渔排区躲藏,最终被增援的摩托艇堵截。
  海上抓捕成功后,陆上抓捕分队官兵对在陆地的5个窝点同时展开行动,先后将林某、陈某、卢某等9名组织运送偷渡和偷渡的人员抓获。至此,“6·15”特大海上偷渡案成功告破。
  专案组还现场缴获了4大本偷渡客登记本,上面密密麻麻记录着200多个女子的名字。据嫌犯交代,该团伙骗取内地女子信任,许诺可免费运送她们到香港从事劳务工作,事实是偷渡者到了香港后即被一些团伙控制,被迫卖淫清偿债务。每成功运送一名偷渡女入港,嫌犯陈某可自香港方获得3500元左右,其中1100元再分给林某和黄某。
  经过对赴港人员的调查,警方有证据起诉的偷渡次数为8次9人。深圳公安机关已将7名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理。